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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签离婚协议未办登记,财产分割是否有效
上海离婚律师 李维世律师 联系电话:18521091961
我和我老公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,他在离婚协议中同意我们共同购买的一套房产归我所有,我们都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,且该套房产已过户到我名下。他现在反悔了,不同意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,离婚被搁置了。请问根据双方已签字的离婚协议,我们已履行的部分财产分割是否还生效? ——程女士
上海离婚律师解答
如果离婚协议中写得非常清楚,产权归您的前提是离婚,那么现在不离婚了,自然分割的基础就没有了。我国大陆地区的离婚不是像法盲电视剧、电影里演的那样:一个律师拿着份协议过来,当事人签字就行的。有效的离婚要么双方一起去民政局办手续,要么通过法院的司法途径,只有这两条路才是离婚的法定途径,也只有拿到离婚证或法院确定双方离婚的司法文书(判决书或调解书)才成就离婚这一事实。